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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盐城市机械行业协会、盐城市机械工程学会2025年首场“一起益企”互帮互促交流学习活动在射阳成功举办
    • 市机械行业协会、机械工程学会年度工作会议召开
    • 盐城市机械工程学会 铸造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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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第三章
    • 发布日期:2023年07月23日  点击次数:41  所属分类:学会章程
    • 会员
      第七条
      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,均可通过规定的申请和批准手续成为会员。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      第八条
      个人会员
      一、会员的条件:承认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会意愿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成为会员:
      1、具有工程师、技师、讲师、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,或具备相当技术职务或职称的其他有关专业人员;
      2、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科技人员;
      3、在机械工程领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;
      4、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科技和行业部门的管理人员及企业领导。
      二、会员入会手续:
      本人提出申请,经本会会员介绍,或本会各专业委员会、学组推荐,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。会员证由本会或江苏省机械工
      程学会颁发。
      三、会员的权利
      1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;
      2、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;
      3、优先参加本会有关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;
      4、获得本会服务优先权;
      5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      6、有权申报机械行业技术职称评定;
      7、对本学科或专业科学技术发展和学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会员,经常务理事会推荐、理事会通过,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。
      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      1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      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      3、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      4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与本会沟通信息;
      5、推荐发展会员,为学会发展献计献策。
      第九条
      团体会员
      一、全市凡与本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和学组学术活动范围有关,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,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,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设计等企业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部门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,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      二、团体会员须由入会单位提出申请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。被批准接纳的团体会员由本会发给 的团体会员证书。
      三、团体会员的权利:
      1、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;
      2、优惠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;
      3、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;
      4、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。
      四、团体会员的义务:
      1、遵守本会章程;
      2、执行本会决议并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;
      3、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;
      4、协助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活动;
      5、按期缴纳会费;
      6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。
      第十条
     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      5
      第十一条
     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决定,予以除名。凡触犯刑律者,其会籍自动撤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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