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城市机械工程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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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
    • 发布日期:2023年07月31日  点击次数:87  所属分类:职称评定
    • 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

   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,市各有关单

      位:

    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

      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,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《关

      于做好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苏职称办〔2023〕45

      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做好 2023 年度盐城市专业技术

      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□— 2 —□

      一、申报范围对象

      按照属地管理和本人自愿原则,下列专业技术人才,凡具备

      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,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

      格:

      1.在我市各级各类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,从事专业技术

      工作,并且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才。

      2.在我市就业的港、澳、台专业技术人才,以及持有外国

      人来华工作许可证、外国人 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

      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。

      3.人事隶属关系和社会保险不在我市,但在我市属地管理

      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按照用人单位人事管理权限,委托我

      市评审委员会评审的,经市职称办同意,也可申报。上海在盐“飞

      地”专技人才根据本人意愿,可在我市申报评审职称。

      4.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,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,通过

      人事代理机构申报。

      5.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

      的,要在单位核定的空缺岗位限额内(含当年退休形成的空缺岗

      位)进行;通过考试、考评结合或初次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,

      可不受岗位空缺情况限制,其聘用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  事业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,如果具备下列情况之一,可由

      用人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《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方案备

      案表》(附件 3),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

      □— 3 —□

      意后申报:(1)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的(含当年退休

      形成的空缺岗位),可调整到下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予以申报;

      (2)对超结构比例的单位,可采取“退二补一”的办法申报(小

      数按“四舍五入”方法计算);(3)任现职以来,经组织选派

      援藏援疆援青工作 1 年以上的人员;(4)任现职以来,受到市

      级以上政府综合性表彰(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),或者因业务

      工作成绩突出,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。

      尚未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,应当先完成岗位

      设置和岗位聘用,再按规定申报。

      6.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和中(高)职院校教师职称申报

      评审工作,根据省相关部门的具体部署另行下发通知。

      7.公务员(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)、

     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 。受到党纪、政务、行

      政处分的,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 。

      二、申报资格条件

      (一)认真执行省重新修订后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

      资格条件

     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,应严格按照《职称评审管理暂

      行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)和《江苏省职称

      评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职称〔2020〕42 号),以及人力

     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

      我省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。各系列资格条件

      □— 4 —□

      均可从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(http://yc.zgzc.com/)查

      询下载。各地、各部门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落实

   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“唯论文、

      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奖项”不良倾向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22〕

      156 号),着力破除职称评价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,建立健全职

      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,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方式,牢固树立“六

      个注重”鲜明导向,坚持凭能力、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。

      (二)职称制度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制度衔接

     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调整〈江苏省专业技术类

      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〉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19〕183 号)

      精神,落实好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。对已取得专业技术类

      职业资格的人员,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,

      可按照相应等级资格条件,申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职

      称。

      (三)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

     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 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

      职称系列(专业)评价基本标准条件,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

      厅《关于印发〈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

      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21〕132 号)规定执行。

      (四)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

      1.同级转评须转岗满 1 年后方可申报评审,转评后须工作

      满 1 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,原专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。

      □— 5 —□

      2.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(专业)以上的职称,

      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(专业)职称。

      3.已取得我市乡镇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,

      可申报转评相应系列(专业)的中级职称。

      (五)继续教育条件

      继续教育情况是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,根据《江苏省专业技

      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

      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。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

      时的 1/3,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 2/3。

      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习可通过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

      平台(http://yc.zgzc.com/)继续教育模块,选择合适的公需课程

      自主学习。

      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学习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:(1)参加进

      修班、培训班或者研修班;(2)到教学、科研、生产单位进修;

      (3)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;(4)出国(出境)进修、

      考察、培训;(5)参加 和省、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

      地的学习培训;(6)接受现代远程教育;(7)其他形式的继续

      教育。

      (六)初定(考核 )

      取得 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

      的,可申请初定相应的职称。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,专

      业工作年限增加一年后,可申请考核 相应的职称。

      □— 6 —□

      1.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,可初定中级职称。

      2.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,可

      初定助理级职称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,可初定中级职称。

      专业资格条件对研究生学历初定职称另有规定的,按专业资格条

      件执行。

      3.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,

      可初定助理级职称。

      4.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,可初定员级

      职称;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,可初定助理级职称。专业资格

      条件对大专学历初定职称另有规定的,按专业资格条件执行。

      5.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,可初定员级

      职称。专业资格条件对中专学历初定职称另有规定的,按专业资

      格条件执行。

      (七)相关学历

      1.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

      书,中央党校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

      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,在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认可。

      2.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 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

      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审时分别视同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。

      3.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(未取得学历、学

      位)在参加职称评审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

      等级。

      □— 7 —□

      4.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、结业、专业证书,不能作为学

      历依据,可作为其参加继续教育和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。

      (八)资历、学历、成果、论文等时效要求

      专业技术人才今年申报职称的资历(任职年限)截止时间为

      2022 年 12 月 31 日。申报职称的学历(学位)、业绩成果、论

      文等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。

      三、申报评审政策

      (一)关于“以考代评”、“考评结合”问题。对中、初级

      职称实行 考试的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卫生技术、

      船舶、翻译、出版、通信等 9 个专业,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

      层级职称,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 。对 职称实行

      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经济(含人力资源管理、

      知识产权、农业经济)等 4 个系列(专业),专业技术人才须参

      加 组织的相关考试,成绩达到 或省合格线并在有效

      期内方可申报评审 职称。

    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初、中、 职称实行 考试。

     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与软件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的

      人员,用人单位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

      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

      〔2019〕16 号)相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。

      (二)创新职称申报评价方式。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

      级申报职称评审。海外归国人员、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

      □— 8 —□

      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, 申报职称时可根据

      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,直接申报或

      相应职称(“以考代评”和“考评结合”的职称除外)。

      在盐城市企业、非公经济组织工作,作出突出贡献、取得显

      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专业

      技术人才,且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、成果和

      贡献,明显高于我省现行相应职称系列(专业)中级专业技术资

      格条件相关要求,并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的,可根据盐城市人力

     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〈盐城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

      称考核 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盐人社函〔2020〕98 号)

      有关规定直接申报考核 中级职称(“以考代评”的职称除外)。

      民营企业 青年(45 周岁以下)人才,可不受职称资格、

      资历等条件限制,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(“以考代评”的职称

      除外)。

      (三)委托评审和援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。我市暂无评

      审条件的职称,或者援外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,需按规定程

      序审核后,由市职称办协调办理委托评审函,进行委托评审。未

     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。其中援藏援疆

      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

      职称评审。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,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

      同意后,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,无需履行

      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。援派期 1 年(含)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

      □— 9 —□

      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,援派期满回到我市后继续有效。

      (四)认真执行“三定向”政策。全市教育、卫生健康、农

      业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,按照

   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

      “定向设岗、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20〕

      152 号)规定执行。

      四、申报程序

      (一)公开申报政策

      用人单位要把今年申报职称的政策依据、岗位数量、资格条

      件、申报程序等,通过网站、公告栏、会议、文件等形式,进行

      公示公开。

      事业单位要事先制定职称申报方案。根据岗位设置规定和实

      际工作需要,统筹考虑不同专业、等级和岗位数量的需求,填写

      《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方案备案表》(附件 3),报上级业

      务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备案。各单位要根据申报方案,通过

      民主推荐或公开竞争的方式,确定推荐申报对象。

      (二)个人申报

      1.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,按规定程序逐级报

      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。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(专业)的

      人员应 报送一个评委会,不得多头报送。

      2.网上申报

      申 报 人 可 直 接 登 录 江 苏 人 才 服 务 云 平 台 职 称 专 栏

      □— 10 —□

      (https://www.jssrcfwypt.org.cn/),也可从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

      员服务平台(http://yc.zgzc.com/)“职称申报平台”选择“江苏

      省职称申报入口”,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,通过系统下

      载打印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。中、初级职称网上集中申

      报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—8 月 15 日,正高、 职称网上申

      报时间详见各专业 评委会办事机构下发的年度评审通知。

      (三)用人单位审核公示

      申报人本人须在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扉页,作出诚

      信承诺并签字,保证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、有效。

      非本人签字的无效。

      申报人员的学历(学位)、资历、履历、业绩、科研成果等

      情况,要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

      作日,公示结果作为重要申报材料之一。

     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

      时效性,并对审核结果负责。所有复印件,都要经过用人单位审

      核盖章验证。用人单位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人),

      要在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签字,并

      加盖单位公章。

     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,由人事代理机构在用人

      单位申报意见栏签字盖章,并对审核结果负责。

      (四)复核受理

      1.初定(考核 )职称申报材料经单位(主管部门)审

      □— 11 —□

      核后,按照隶属关系,分别由市、各县(市、区)职称办受理。

      2.申报中级评审材料按隶属关系,由县(市、区)职称办、

      所报专业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、市职称办逐层复

      核。通过复核的申报材料,按所报专业由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

     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受理汇总。

      3.申报 评审材料按隶属关系,由县(市、区)职称办、

      所报专业对应市行业主管部门、市职称办逐层复核。通过复核的

      申报材料,由所报专业相应市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汇总上报。

      负责申报材料受理汇总的各单位(部门),填写《盐城市专

      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一式两份,附件 5),在规

      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前 5 个工作日,报市职称办审核推荐。同时

      发 送 电 子 表 格 ( Excel 格 式 ) 到 市 职 称 办 电 子 邮 箱 :

      ycszcc@163.com。

      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、超出评审受理范围报送

      的,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;申报条件不完整、不规范、

     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,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。申报人逾期

      未补充完整的,视为放弃申报。

      市职称办受理中、初级职称申报材料,集中受理时间为:2023

      年 8 月 16 日—9 月 15 日。各县(市、区)职称办、市直各单位

      要在规定的时限内,将申报材料分系列(专业)汇总报送市职称

      办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  □— 12 —□

      (五)评审缴费

      申报材料通过复核后,申报人员向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缴纳

      评审费。具体缴费标准与方式由各高(中)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

      委员会发文通知(详见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官网或江苏盐城专

      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(http://yc.zgzc.com/)。

      (六)评审结果公示

     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,须在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

     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

      题线索,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。经公示无异议的

      评审通过人员,按照管理权限,由人社部门发布评审结果通知,

      颁发电子职称证书。

      五、申报材料制作要求

      (一)初定(考核 )纸质材料要求:《专业技术资格评

      审申报表》两份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(学位)证书复印件、继

      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、个人工作小结、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

      (考核 还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)以及其他已在申报系统

      中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。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须经单位、主管部

      门审核盖章。

      (二)其他(含企业急需紧缺人才、民营企业 青年人才)

      纸质材料要求:《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》(附件 2)3 份、

      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3 份,直接入袋;其他材料目录清

      单(附件 1)中的证明材料,装订成册入袋。所有纸质申报材料

      □— 13 —□

      均须经单位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。

      六、申报评审工作要求

      (一)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工作。各地、各部门、各中级职称

     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规范落实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(职业

      资格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职称评审管理

      工作的通知》(盐职称办〔2023〕3 号)要求,加强中级职称评

      审委员会专家库建设和管理,严格落实专家库核准备案制度,规

      范组织职称评审工作。

      (二)严肃职称评审纪律。各级评委会不得擅自扩大、增加

      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。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、评审程序及纪律

      要求,或随意降低评审标准、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,将视情予以

      责令改正、调整专家、宣布评审结果无效处理。情节特别严重的

      将暂停乃至收回职称评审权,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要严

      密评审工作程序,坚持做到评前公示申报情况、评审专家随机抽

      取、评审结果及时公布。要严肃评审工作纪律,评委会及其办事

      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,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、评审专家回避制

      度、评审活动保密制度,确保评审政策公开透明、评审程序规范

      有序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。

      (三)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。各地、各部门、各职称评

      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

      〈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指南(2022 年版)〉的通知》

      (苏人社发〔2022〕155 号)要求,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内部

      □— 14 —□

      监督机制,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防范控制廉政风险的重要内容,

      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。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

      违规违纪行为,要及时进行认真核查,防控和杜绝评委及工作人

      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

      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,督导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加

      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,进一步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,切实

      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工作。

      (四)完善职称申报诚信体系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,申报

      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、业绩成果、论文等

      材料真实可靠。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“一票否决”,对

      通过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

      销,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 3 年。

      (五)认真执行评审活动预先申报制度。全市各级职称评审

      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进一步优化流

      程,提高效率,高质量完成材料审核、汇总、公示、报送工作。

     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,要在开展评审活动前 10 天,把申报材料、

      《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 5)和《盐

      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申报表》(附件 6)报市

      职称办备案。

      (六)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。凡涉及全局性、整

      体性的职称制度改革,由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布

      置、 组织、 实施。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,要及

      □— 16 —□

      附件 1

     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

      所属县(市、区):

      工作单位名称:

      申报人姓名:

      申报人手机号:

      身份证号码:

      申报专业名称:

      申报资格名称:

      序号

      材

      料

      名

      称

      份数

      页码

      备注

      1

      《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》

      3

      不装订

      2

      《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

      (A3 纸双面打印,骑马钉装订)

      3

      不装订

      3

     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

      4

      《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情况公示表》

      5

      《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方案备案表》

      6

      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

      7

   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

      8

     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

      9

      各类职(执)业资格证书复印件

      10

      取得现职称以后或近 4 年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

      11

      取得现职称以后或近 4 年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复印件

      12

      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

      13

      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和科研项目证明材料

      14

      论文、论著(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、正文)、专项

      研究报告,可以不装订

      说明:此表一式两份,分别装订在申报材料扉页和粘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。

      □— 17 —□

      附件 2

      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

      姓

      名

      性别

      出 生

      年 月

      主

      要

      业

      绩

      (对照评审条件的“专业技术工作能力(经历)、业绩成果”等情况简要填写)

      发表或撰写的论文、论著(注明文章名、发

      表刊物、发表时间、独著或合著)

      单位名称

      现 专 业

      技术资格

      评审或

      考试时间

      拟申报

      技术资格

      党政职务

      学历、毕

      业时间、

      技术院校

      及专业

      学历 1

      学历 2

      学历 3

      申报情况

      (对照申

      报条件,

      注明符合

      哪一条)

      取得现职称以后或近 4 年来继续教育情况:

      专业技术工作简历

      (取得现职称以后或近 4 年来)

      时

      间

      内

      容

      所起作用

      取得现职称以后或近 4 年来年度考核情况:

      单位推荐意见:

      (盖 章)

      年

      月

      日

      注:此表 A3 打印。

      □— 18 —□

      附件 3

      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方案备案表

      单位名称(盖章):

      主要负责人(签名):

      联系电话:

      单位名称

      单位性质

      编制数

      专业技术岗

      位设置总数

      现有专业技术

      人员总数

      资格等级

      正

      副

      中级

      初级

      核定岗位数

      已聘用人数

      尚未聘用人数

      申

      报

      人

      员

      名

      单

      双肩挑

      正

      副

      中 级

      初 级

      主管单位意见

      职称主管部门意见

      同意申报正

      人,副

      人,

      中级

      人,初级

      人。

      科(处室)负责人(签名):

      主要负责人(签名):

      (盖章)

      年

      月

      日

      同意申报正

      人,副

      人,

      中级

      人,初级

      人。

      科(处室)负责人(签名):

      主要负责人(签名):

      (盖章)

      年

      月

      日

      备注:1.此表一式三份。

      2.单位性质:全额拨款、差额拨款、自收自支、事业改制。

      3.附《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》。

      4.无空缺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专项报告。

      □— 19 —□

      附件 4

      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情况公示表

      单

      位

      姓

      名

      担任

      现职

      级期

      间取

      得的

      奖项

      (申报主要奖项,包括名称、获奖等次、颁奖单位、本人起何作用)

      出生年月

      参加工作

      时

      间

      毕业院校

      所学专业

      现职称及

      取得时间

      申报资格

      名

      称

      近 5 年年度考核结果

      考核年度

      考核结果

      民意测验情况

      担任

      现职

      级期

      间发

      表的

      文章

      (申报主要文章,包括文章名称、刊物名称、发表期号、本人承担情

      况)

      参加人数:

      人。赞成票:

      张;反对票:

      张;弃

      权票:

      张。

      专业技术

      工作经历

      (起止时间、工作单位、工作岗位或职务、主

      要技术工作)

      公示

      时间

      公示

      结果

      (单位盖章)

      年

      月

      日

      □— 20 —□

      附件 5

      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

      填报单位(盖章):

      单位负责人:

      填表人:

      联系电话:

      填报时间:

      年

      月

      日

      隶属

      序号

      姓

      名

      性别

      身份证号

      工作单位(职务)

      毕业院校/专业

      现有职称/专业

      申报职称/专业

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备注

      填表说明:1﹒隶属关系:是指用人单位所属县(市、区)、市直;自由职业者按户籍所在地填写。

      2﹒此表一式二份,分别由各县(市、区)职称办和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填报,连同申报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,报市职称办

      审核。同时发送 Excel 格式电子版至盐城市职称办邮箱:ycszcc@163.com。

      □— 21 —□

      附件 6

      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申报表

      填报单位(盖章):

      评审委员会名称

      拟开会日期

      开会地点

      评

      审

      对

      象

      基

      本

      情

      况

      评审总人数

      破格人数

      专业(学科)名称

      人

      数

      专业(学科)名称

      人

      数

      主

      管

      单

      位

      意

      见

      备

      案

      □— 22 —□

      附件 7

      盐城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受理点

      序号

    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名称

      挂靠单位

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办公地址

      1

      盐城市新闻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委宣传部

      0515-86662016

      盐城市世纪大道 21 号市行政

      中心 2016 室

      2

      盐城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3

      盐城市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档案馆

      0515-88268075

      盐城市毓龙东路 22 号盐城市

      档案馆 405 室

      4

      盐城市党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委党校

      0515-89891623

      盐城市天山路 2 号

      5

      盐城市数字经济(电子信息)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

      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工信局

      0515-86660480

      盐城市世纪大道 21 号市行政

      中心 480 办公室

      6

      盐城市纺织工程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7

      盐城市轻工工程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8

      盐城市工艺美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9

      盐城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10

      盐城市律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司法局

      0515-86664904

      盐城市盐马路246号904室(市

      行政中心盐马路办公区)

      11

      盐城市公证员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□— 23 —□

      序号

    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名称

      挂靠单位

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办公地址

      12

      盐城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人社局

      0515-80500746

      盐城市世纪大道 19 号盐城市

      城投商务楼 746 室

      13

      盐城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0515-80500706

      盐城市世纪大道 19 号盐城市

      城投商务楼 706 室

      14

      盐城市自然资源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      0515-88187121

     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 59 号

      801 室

      15

      盐城市林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16

      盐城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生态环境局

      0515-86660716

      盐城市世纪大道 21 号市行政

      中心 716 室

      17

      盐城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    0515-88423665

      盐城市解放南路 150 号市住建

      局 1104 室

      18

      盐城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交通运输局

      0515-88111506

      盐城市青年中路 8 号 1506 室

      19

      盐城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水利局

      0515-87019605

      盐城市毓龙东路 27 号 605 室

      20

      盐城市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农业农村局

      0515-88269505

      盐城市文港中路 106 号

      21

      盐城市图博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文广新局

      0515-86664519

      盐马路 246 号(市行政中心盐

      马路办公区)

      22

      盐城市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23

      盐城市广电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24

      盐城市石化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应急管理局

      0515-86664701

      盐城市盐马路246号701室(市

      行政中心盐马路办公区)

      □— 24 —□

      序号

    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名称

      挂靠单位

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办公地址

      25

      盐城市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    0515-89029727

      盐城市解放南路 138 号人教处

      727 室

      26

      盐城市教练员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体育局

      0515-88335669

      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 102 号

      (盐城市全民健身中心 10 楼)

      27

      盐城市文学创作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文联

      0515-88192336

      盐城市世纪大道 21 号市行政

      中心 2334 室

      28

      盐城市机械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机械工程学会

      0515-88262825

      13770056152

      盐城市建军东路 211 号(盐城

      工学院图书馆楼 306 室)

      29

      盐城市数字经济(智能制造)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

      评审委员会

      30

      盐城市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电力施工行业协会

      0515-88331949

      盐城市解放南路 199 号阳光大

      厦 606

      31

      盐城市石油机械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石油机械协会

      0515-89968686

      18951551916

      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 4 号楼

      1302 室

      32

      盐城市数字经济(智能交通)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

      评审委员会

      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

      0515-68088918、

      68088916

      盐城市金融城 6 号楼 24 楼

      33

      盐城市煤炭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
      新光集团

      0561-3079012

    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南路 303 号

      帝景大厦 16 楼 B 座

      □— 25 —□

      附件 8

      各县(市、区)职称部门咨询电话

      序号

      职称部门

      联系电话

      1

      响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6883164

      2

      滨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9196039

      3

      阜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7386408

      4

      射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2320826

      5

      建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6226280

      6

      东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5238669

      7

      大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3928831

      8

      亭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66691271

      9

      盐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

      0515-88426063

      10

    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办

      0515—89900920,89900160

      11

      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

      0515-89906518

      □— 26 —□

     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

      2023 年 4 月 23 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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